隨著房屋使用年限的增長,地基基礎的質(zhì)量問題也會逐漸暴露出來。對既有建筑地基基礎加固,是解決這類問題的良好辦法。地基基礎是建筑物的關鍵部位,若既有建筑地基基礎出現(xiàn)質(zhì)量問題或既有建筑增層、擴建,都需要對既有地基基礎進行加固處理。因此,正確分析加固原因,合理確定地基基礎加固措施,以保證建筑物的質(zhì)量,是施工單位所面臨的艱巨任務。
一、哪些情況需要進行基礎加固?
1、既有建筑地基基礎加固的原因有:建筑物地基承載力不足、新建相鄰建筑物施工影響、地下水位下降、樁基礎質(zhì)量不合格、地基勘測的探點數(shù)量少、對土層分析有誤等,這些因素引起建筑物墻體裂縫、地基沉降及其他質(zhì)量問題,使建筑物不能滿足功能要求,嚴重威脅使用者的安全。如拆掉既有建筑重新建造,會浪費巨大的資金,在經(jīng)濟效益方面很不劃算。采用地基基礎加固的辦法,不但可以彌補基礎的問題,而且能節(jié)約費用。因此,許多建筑單位都采用地基基礎加固的辦法解決這一問題。
2、既有建筑改建、擴建、增層使上部荷載增加,原有地基基礎承載力不能承受改建、擴建、增層后新的荷載。
二、既有建筑地基基礎加固的措施
在對既有建筑地基基礎加固施工方面,根據(jù)既有建筑地基基礎的情況,可采用樁式頂護法、擴梁法等加固方法。
1.樁式頂護法
樁式頂護法的適用范圍:樁式頂護法在加固既有建筑的地基時,比較適合用在砂質(zhì)土、素填土、粘質(zhì)土、雜填土及黃土的地基中。
樁式頂護法的分類:樁式頂護法有墩式樁頂護法、坑式靜壓樁頂護法、漿液填充法三種。
1)墩式樁頂護法
墩式樁主要用在既有建筑物的改造、橋梁工程等各類地基基礎的加固、以及由于基礎不均勻沉降而引起的開裂等,具有施工簡便、成本少、施工時對建筑物使用無妨礙的特點。
采用墩式樁頂護法加固時,先在既有建筑物的基礎下面設一個敦式樁基礎,基底的土質(zhì)須堅硬、密實,然后將做好的鋼筋籠放入墩式樁基礎。在放鋼筋時,要注意不能使鋼筋籠的端部插入到坑壁的土中。放好鋼筋籠后,再進行基礎注漿。注漿施工須分兩個階段,并控制好注漿壓力。第一階段壓力值可定為0.5kPa,第二階段的壓力值可定為2kPa,第二階段的注漿要在第一階段所注的漿體剛好初凝時進行。這種方法施工前,要先勘測基底地下水位的情況。如果地下水位的標高在基底之下,則能用這種加固方式。否則,不能用這種加固方式。
2)灌漿料填充法
灌漿料填充法主要用于粘性土、人工填土、淤泥質(zhì)土地基的既有建筑物條形基礎加固。
施工時,在既有基礎下,每隔一定距離挖長1m左右,寬度比既有建筑條形基礎略寬的短坑,深度以到達設計持力層為準,注意支護好坑壁。坑挖好,立即澆筑混凝土,混凝土澆筑至距離既有建筑基底7cm處停止。待經(jīng)過24h,混凝土充分沉降后,用灌漿料把新舊基礎之間的空隙填滿。
2、混凝土套加固法
當既有建筑的地基基礎支承力不足而產(chǎn)生裂縫時,一般采用混凝土套法加固基礎。
在采用混凝土套法加固時,基礎每邊擴寬20cm,擴寬部分加設的鋼筋應與既有基礎中的主筋焊接在一起。澆筑混凝土前,應將既有基礎鑿毛和清理干凈表面,并將碎石或砂礫鋪在原有地基上,厚度大約為15cm。澆筑的混凝土中要摻微膨脹劑,且混凝土強度不能低于C30。
通過以上幾點基本都能達到基礎加固的目的,既有建筑地基基礎加固一項十分復雜的技術工作。我們在既有建筑地基基礎加固施工時,一定要根據(jù)現(xiàn)場實際情況,仔細分析具體存在的問題,合理地確定既有建筑地基基礎加固的方案,以達到解決的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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